残疾证申领程序
索引号: 47252158_4/2011-01589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11-15 11:07: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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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到县残联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申请表》二份
    2
、持《评定表》到指定医院评定残疾类别和等级(肢体、听力、语言、视力、智力)。精神残疾评定到丽水第二人民医院(精神病医院)评定。
    3
、经评定残疾类别后,持《评定表》及二寸照片五张(近照、免冠)、本人身份证,到县残联办理,由办证工作人员审核发证。

4、残疾人证只限持证的残疾人使用,不准转借、转让,不准自行涂改。残疾人证的申领、核发、补发、变更内容,一律免收工本费。
5
、残疾人死亡后,由户口所在地街残联及时收回残疾人证,报县残联注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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