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工作规则、职能
索引号: 74505238_2/2011-01582     发布机构:      发布时间: 2011-01-07 15:07:00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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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市镇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职能

(含综治、信访、司法)

 

一、认真宣传贯彻党和国家有关政法、综治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落实省、市、县综治工作部署,研究拟定本镇的工作计划,阶段性工作方案和措施,协助镇政府开展依法治理工作和行政执法检查、监督工作,并指导、管理辖区法律工作,并处理镇综治委的日常工作。

二、确定本镇与各村、各单位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责任,定期分析研究辖区内的治安形势,组织、指导、协调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开展联合或单独行动,解决突出的治安问题。

三、指导管理本辖区人民调解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民间纠纷调解工作,代表镇人民政府处理民间纠纷。加强对村治保会、民调会工作检查指导,搞好业务培训,督促、指导村开展各种形势的群防群治工作,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

四、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领导责任制,协调会议制度,督促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定期召开协调会议,对可能引发重大治安问题和群体性事件的矛盾纠纷,及时报告并协助党委、政府协调有关部门积极进行妥善处置,并做好信息传递工作。

五、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刑满释放和解除劳教人员的过渡性安置和帮教工作,抓好社区矫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和禁毒等方面工作。

六、组织村、有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普法工作和创建“无刑事案件村”、“平安村”等系列平安创建活动。

七、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防范与处置非法宗教活动,协助做好法轮功练习者的教育转化工作。

八、切实贯彻落实上级“信访条例”及省、市信访条例,做好来信来访的登记工作,调查处理上级交办的信访件,化解群众的矛盾纠纷,做好群众信访接待工作,及时排查和消除不安定因素,正确处理和控制减少群众集体上访,切实加强社会治安管理和防范,努力遏制重特大案件发生,保证本辖区社会政治的稳定。

九、加强信访稳定工作队伍建设,对信访稳定工作人员进行业务指导和培训。

十、总结、推广信访稳定工作的先进经验,推动信访稳定工作的发展和创新。

十一、具体办理上级职能部门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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