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扶贫办
浙江省教育厅 文件
浙江省财政厅
浙扶贫办〔2010〕21 号
关于做好2010年面向欠发达地区
开展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市、县(市、区)扶贫办、教育局、财政局:
2005年以来,我省面向欠发达地区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已招收培养五批次、累计四百余名农民大学生,探索出了一条满足欠发达地区农村实用人才需求的智力扶贫新路子,并取得良好成效。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建设和农村人力资源开发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8〕37号)、《关于深入实施“千万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加强农村“两创”实用人才培训工作的意见》(浙农科教〔2009〕1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实施“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的要求,深入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从今年起调整招生对象的条件,完善培养途径,加大扶持力度。现将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10年报考对象的条件
报考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遵守纪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拥护党的领导,品德良好,身体健康;
3、具有高中毕业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28周岁以下;
4、26个欠发达县(市、区)和黄岩区、婺城区、兰溪市有关乡镇范围内的农户子女;重点是低收入农户子女;
5、有1年以上工作经历(含从事农业生产)。
二、专业、学制和学习方式
2010年招生专业为经济管理专业,招生学校为浙江农林大学。学习方式:业余,学制三年(其中:二年在校脱产学习,一年到实训基地实习)。
三、报名及考试
(一)报名时间及办法:符合条件的考生,须报名参加全国成人高校招生统一考试。8月23日至9月1日登陆浙江招生考试网(网址:http://www.zjzs.net)进行报名,按程序和要求输入个人信息,第一志愿填报浙江农林大学经济管理专业(专科、欠发达地区委托培养),完成报名第一阶段工作;9月3日至7日,考生在规定时间到考点所在市、县招生办进行资格审查、缴费、拍照和信息确认,再根据网上报名中确定的考试地点参加考试。
(二)考试时间:2010年10月16、17日
(三)考试科目:语文、数学(文)、英语
四、录取办法
省考试院单独划线择优录取,对参加社会工作期间表现突出及获得相关奖励和荣誉者,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2010年计划招生150人。省扶贫办将考生资格审核汇总表于9月30日前报省考试院。
五、收费及资助政策
考生入学后,所需的学费、学杂费、教材资料费和实习费等由省扶贫经费全额资助。学员的往返交通费、日常生活费和住宿费自理。对在校培养期间思想品德好、成绩优秀的学生,将根据浙江农林大学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相关办法,实行奖学金制度。
六、毕业和使用
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合格,由浙江农林大学颁发成人高等教育专科文凭,国家承认其学历。学生学习期间,不转户口,毕业后回原乡村工作。学生毕业后采取跟踪培养制度,对符合浙江省扶贫小额信贷政策的,优先给予金融支持。
各地要充分认识进一步实施“扶千名人才、促千村发展”计划的重要性和迫切性,切实做好宣传发动、报名报考和资格审查工作,进一步做好已毕业学生就业创业的指导和帮助;省扶贫办将把各地积极做好农民大学生招生工作的情况,作为年度评定先进单位的考核内容;浙江农林大学要不断完善农民大学生培养计划和教学各个环节,加强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创新满足欠发达地区农村“两创”人才培养的思路和模式。
请各有关市、县(市、区)扶贫办根据上述要求,及时宣传发动、组织推荐考生参加报名和考试,严格招生对象的条件,督促各行政村、乡镇一并做好考生资格审查工作,确保考生符合条件和生源质量,并于2010年9月20日前由市扶贫办汇总《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报省扶贫办。
附件:考生报名资格审查表
二〇一〇年八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