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政[2010]26号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象溪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
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镇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广“林权IC卡”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0]7号)和《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2009]1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五月二十日
主题词:林权IC卡 推广 实施方案 通知
抄送:县府办、县林业局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20日印发
象溪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
实 施 方 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广“林权IC卡”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若干意见》(丽委办[2010]7号)和《关于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促进农村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丽委[2009]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推动我镇林业改革发展,根据中央、省、市、县各级林业工作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以人为本,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生态立镇、工业强镇、开放兴镇”发展战略,以深化林改为动力,以依法治林为保障,按照“多予、少取、放活”的改革方针,进一步明晰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规范森林资源流转,建立多元化的经营主体,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参与林业建设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推动林业改革发展,完善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措施,解放和发展林业生产力,促进森林资源的培育保护及生态建设,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重要意义
全面推广“林权IC卡”有利于保障林农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促进林业管理现代化,更好地为林农提供优质服务;有利于进一步推行林农小额循环贷款,落实“亲民、惠民、利民”措施,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增量扩面。
三、总体目标
建立以经营户为单位的林权及森林资源资产信息卡,明晰经营户的森林资源资产状况,为林权抵押贷款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提供详实、可靠的基础数据,确保6月底我镇森林资源资产和林权信息建档到户率达到100%。通过全面推广“林权IC卡”,建立农户森林资源资产信息数据库,实行电子信息化管理,并与金融部门共同探讨建立“统一评估、一户一卡、随用随贷”的林权抵押信用证贷款制度,进一步深化金融支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实施扩内需、保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战略目标。
四、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
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从2010年5月中旬开始至2010年6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前期准备阶段(5月16日-5月23日)
1、加强领导,成立机构(5月20日)。为确保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的顺利进行,镇政府及各村成立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领导小组,镇主要领导、村支部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村委会主任任副组长,并设立工作组,负责组织协调、宣传发动、开展培训、组织实施、政策解释等工作,负责处理工作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2、研究确定工作方案(5月24日-5月25日)。研讨确定全面推广“林权IC卡”的相关工作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会议、广播广泛宣传推广“林权IC卡”的目的意义,工作内容和实施步骤,使该项工作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使广大人民群众了解“林权IC卡”,积极支持、参与该项工作。
3、组织召开动员大会(5月24日-5月25日)。镇党委、政府及各行政村通过组织召开干部会、党员会和村民大会等方式,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部署推广“林权IC卡”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6月30日)
1、收集材料,登记林权信息(5月26日-6月6日)。以村为单位进行“林权IC卡”基础材料收集,认真、实事求是地填写《林权IC卡信息登记表》,做到山(山场实际经营情况)、证(林权证)、表(“林权IC卡”信息登记表)相符。
2、资产调查,评估价值(6月7日-6月12日)。县绿洲林业规划设计所结合林权堪界和二类资源调查成果,根据《森林资源资产评估技术规范(试行)》按不同林种和需求采取市价法、收益现值法、成本法、预期收益价值法等多种方法对各户的林木进行评估,客观真实地反映森林资源资产价值,尽可能地让林农满意、银行放心。生态公益林的资源资产评估参照一般商品林评估标准,纳入林农森林资源资产总额。
3、资产公示,解决争议(6月13日-6月19日)。为增加透明度,杜绝暗箱操作,“林权IC卡”信息登记表完成后,以村为单位对各农户的森林资源资产情况在村务公示栏内进行公示,接受广大村民的监督。镇推广“林权IC卡”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有异议的山块进行调查核实并妥善处理。
4、量化考评,检查验收(6月20日-6月23日)。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领导小组组织人员进行自查和验收,主要内容有:“‘林权IC卡’信息登记表”所列各项是否填写完整;所填数据是否做到“山、证、表”相符,有无“闭门造车”情况;各农户合计面积与各组(生产队)林地权属总面积是否相符、各组(生产队)合计面积与各村林地权属总面积是否相符;各村合计蓄积与二类资源调查数据是否相符;各村建档到户率是否达到100%。
5、内业整理,建立信息卡(6月24日-6月26日)。各村对村民小组(生产队)各户经过公示且无异议的“‘林权IC卡’信息登记表”及统计表等进行归档后提交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领导小组办工作室。
(三)总结提高阶段(6月27日-6月30日)
镇全面推广“林权IC卡”工作领导小组向县全面推广“林权IC卡”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工作总结和自查验收报告并将完成的“林权IC卡”有关材料提交至县林权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