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象溪镇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的通 知
索引号: 00266477_5/2010-06208     发布机构: 象溪镇     发布时间: 2010-05-21 09:56:0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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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政[2010]21号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调整象溪镇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的

 

各村委会、镇属各部门:

为切实做好我镇防汛防台工作,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由于人事变动经研究,决定调整象溪镇防汛防台组织机构,现将调整后组织机构成员名单和工作职责公布如下:

防汛指挥部

指 挥:李文军

副指挥:吴定法雷淑文

成 员:叶建军 陆蓉娇宋苏君 杨旭明 余连旺 杨裕青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党政办内。雷淑文兼任主任,周津辉任副主任,纪定锋、兰志民为成员,全镇成立五个应急组和一支抢险队:

1、水雨情监测预警组

组 长:雷淑文

成 员:杨丽萍

2、综合管理组

组 长:周扬胤

成 员:蔡杨卿 宁利明

3、抢险救灾组

组 长:吴定法

成 员:雷淑文 叶陈伟 毛金科 邱务斌 兰志民 余松伟 黄夏芳商银权 周津辉

4、转移安置组

组 长:吴世新

成 员:丁智敏 叶春华 叶火炎

5、后勤保障组

组 长:宋苏君

成 员:李红莲 郑文娥 黄春美

6、抢险队伍

队   长: 周津辉

成   员:黄夏芳 蔡樟华 江涛 何涛 柴森森 蓝季锋 丁智敏商银权 毛金科

地质灾害负责人:吴定法

镇水利员:

镇气象协理员:杨丽萍

镇视频管理员:郑文娥

镇避灾场所管理员:李红莲

镇防汛物资管理员:兰志民

镇防汛方台值班电话:8091131        传真:8091131 

各组织人员职责

1、镇防指主要职责

(1)在上级防指统一组织指挥下,负责本地区防汛防台与抢险救灾避险的具体工作;

(2)负责制定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总结;修编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预案、防御山洪与地质灾害预案、重要江河防洪预案、人员转移避险预案、船只避风保安预案、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专项应急预案;

(3)负责组织落实各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明确职责,签订责任书,组织培训和演练,并落实有关报酬;

(4)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开展本地区小型水库、山塘、堤防、水闸、堰坝、渔港等设施的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置;

(5)按照上级要求,配合民政、建设等部门开展农村住房防灾能力调查和避灾场所建设及认定,督促指导农户对存在安全隐患、防灾能力偏低的住房进行加固维修、重建或搬迁,并加强避灾场所维护管理;

(6)负责做好监测预警工作,补充加密监测预警网络,做到监测预警全覆盖,及时将灾害性天气预报和水雨情预警信息传递到村级防汛防台负责人和各网格责任人;

(7)负责组织落实群众转移和安置工作,按照预案和“不漏一处、不存死角”的要求,做好人员避险转移和安置工作;

(8)负责辖区内山洪与地质灾害易发区特别是在山区和沿河岸修路、建房等在建工程和洪涝台影响期间镇村公路的安全监管工作,负责已发生山洪与地质灾害或镇村公路因灾中断等危险区域警示牌设置,并组织人员监管;

(9)负责组建防汛防台抢险救灾队伍,按规定储备防汛防台物资,并开展抢险救援和自我防范知识培训;

(10)负责洪涝台灾情及有关信息的统计、核实和上报;

(11)负责防灾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向易受洪涝台和地质灾害影响的群众发放明白卡,组织开展防灾救灾演练,提高群众的防灾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12)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2、镇防指办主要职责

(1)负责本级防指日常工作,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防汛防台政策法规和指令;

(2)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中长期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3)负责组织起草本级防汛防台总体预案及防御台风、山洪与地质灾害、沿重要江河防洪、人员转移避险、船只避风保安、工程抢险与应急救援等专项应急预案;

(4)协调联络有关成员单位做好防汛防台工作,具体组织防汛防台检查,督促各行政村、社区及有关网格落实防汛防台安全措施,会同有关单位查处督办各类威胁防汛防台安全事件;

(5)负责建立本辖区监测预警网络,负责接收上级防指及水利、气象、国土资源等部门发送的有关防汛防台预警信息,负责汛期防汛防台值班工作,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和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当好本级防指领导参谋;

(6)负责本级防汛防台物资储备、管理和调度;

(7)负责本级洪涝台灾害统计、核查、上报和总结评估;

(8)做好本级防指及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3、镇防指应急工作组主要职责

(1)水雨情监测预警组:负责水雨情监测,信息收集,及时预警。

(2)综合管理组:防汛紧急期,负责各防汛工作组的协调,负责汇总防汛防台动态,发布汛情、灾情及有关信息,组织宣传报道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先进事迹等,编发简报,接待新闻记者。

(3)抢险救援组:负责抢险队伍、物资的调配,根据险情、灾情,组织抢险救援。

(4)转移安置组:按照本级防指和上级指令,负责将危险区域群众按预案组织转移到安全的避灾场所,并做好安置工作。

(5)后勤服务组:负责本级防指及各工作组的后勤生活保障,接待上级防汛防台工作组、慰问团等。

4、镇防汛防台责任人主要职责

(1)镇防指指挥:全面负责本级防汛防台工作,主持本级防指工作,研究落实防汛防台措施,负责召集成员会议、会商会议,签发防汛防台指令。

(2)镇防指副指挥:协助指挥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3)镇领导:按照镇防指职责分工,负责分管工作,协助所分包区域内的村(居)主要负责人开展防汛防台工作。

(4)镇防指应急工作组组长:负责应急工作组工作。

(5)镇防指办主任:负责镇防指日常工作,当好镇防指参谋,并贯彻落实上级和本级防指指令。

(6)镇防指办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负责分管工作。

(7)镇水利员(包括流域水利站水利员):负责镇水库、堤防海塘、水闸、泵站等水利工程的安全运行监管,管理联系水利工程巡查员、山洪灾害预警员;掌握雨情、水情、工情,当出现异常情况时,按预案发布预警信息,及时处置,并报告镇防指和上级水行政主管部门。

(8)镇地质灾害防灾责任人:组织本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督促村级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人开展隐患点日常监测,协助上级主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在出现地质灾害前兆时,开展临灾预报和预警;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接到报告时,按预案组织做好危险区域群众避险转移、应急救援等工作。

(9)镇气象协理员:负责接收气象部门发布的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传递至镇及以下防汛防台责任人,并在辖区内向公众发布;负责气象预警接收、发布设施的维护管理;负责辖区内灾害性天气、特殊气象现象的观测、记录和报告。

(10)镇防汛物资管理员:负责防汛物资储备与调配,做到“专库储存,定点存放,专人保管,专账登记,专物专用”。做好防汛物资的日常管理工作,健全管理制度和物资管理档案,使仓储物资管理规范化、制度化。每年汛前和汛后向市防办报送仓储物资统计报表,并随时提供有关情况。

(11)镇避灾场所管理员:负责避灾场所日常管理和避灾人员基本生活必需品的储备,接到洪涝台灾害预警,及时做好接纳避灾人员准备,做好避灾人员登记和物品发放工作,确保避灾人员有食物供应、有休息地方、伤病能及时治疗,开展防灾知识宣传,掌握避灾人员动态,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参加上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举行的避灾场所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等,汛期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二○一○年五月五日

 

 

 

 

 

 

 

主题词: 机构 防汛组织 职责 调整 通知                                                                    

抄送: 县防汛防旱指挥部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10年5月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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