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枫坪乡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1_6/2010-07038     发布机构: 枫坪乡党政办公室     发布时间: 2010-04-07 15:46:41点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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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委〔2010〕1号

 

关于印发枫坪乡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党支部、村委会:

为了进一步明确村干部工作职责,充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确保我乡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目标的顺利实现,根据县委、县政府有关精神要求,经乡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现将《枫坪乡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管理办法》转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中共枫坪乡委员会

枫坪乡人民政府

2010年1月6日

主题词:干部 报酬 考核办法 通知

抄 送:县组织部

枫坪乡党政办公室             2010年1月6日印发

 

 

 

 

枫坪乡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

考核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切实增强村干部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充分调动村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松阳县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实施办法(试行)》的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包括主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的负责人)。

二、考核原则:考核坚持日常考核与目标管理考核、组织考核与民主评议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绩效挂钩、奖勤罚懒的原则。基本报酬发放要做到公平、公正。

三、考核内容:

日常工作考核(20分):主要考核村干部日常工作情况,参加各类会议、培训出勤情况,完成临时性工作任务情况,各类工作相关材料上交归档情况。

目标管理考核(60分):根据乡党委年初制定的考核细则(包括经济发展、新农村项目建设、社会管理、综治维稳、党建与基层民主建设)和村级制定的年度创业承诺(创业承诺要在年初经两委、党员、村民代表或村民大会讨论,上报乡党委政府审批同意),年终先由各村进行自查评分,再由乡考核领导小组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最后由乡党政联席会议审定。

民主测评(20分):分两个层次进行民主评议,其中村级民主述职测评(由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打分评议)占50%,乡级民主述职测评(由乡党政班子成员、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打分评议)占50%。

四、考核程序:

1、考核机构:乡党委政府成立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成员。

2、考核办法:考核采取个人述职、自查评分、量化打分、个别谈话、民主测评、走访调查相结合的办法进行,由各职能机构组织考核和提供数据,考核办汇总统计每位干部考核分数(考核总得分=日常考核得分+实绩考核得分+民主测评得分+附加分—倒扣分),考核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年底或次年1月份。

3、评定等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核得分情况,按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等次,确定各位干部考核结果,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高于总数的30 %。

凡本村相关工作被县、乡党委政府一票否决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等次不得评为优秀。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不认真履行职责、考核量化得分低的,要视情扣发其绩效报酬;对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考核不称职的、因主观原因没有完成组织分配工作任务或创业承诺事项的、长期外出(一年内累计3个月以上)致使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组织或参与集体上访的、本村出现群体性事件造成不良影响的、本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本人违法违纪受到司法机关或纪检部门处理的以及其他方面存在突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等,要取消其当年基本报酬。

4、结果公布:考核结果经乡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审定并在一定范围公布、公示,由乡党委书记签字后,上报县考核办审核、备案。

干部考核结果归入村干部人事档案,作为离任补助,干部推荐使用、评选先进、组织处理的基本依据。凡被评为优秀等次的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在县、乡镇推优评先中应予以优先考虑;凡被评为不称职的,除取消基本报酬外,责令整改,连续二年以上(含二年)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进行调整。

五、报酬发放:村党组织书记、村委会主任基本报酬主要由三部分组成:一是基础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30%;二是绩效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60%,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6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党委按考核分值研究确定具体金额;三是奖励报酬,占全年基本报酬的10%,乡按所享受基础报酬对象人均10%的金额计算总额,由乡党委根据考核对象年度综合表现等情况确定具体奖励额度(如果所在村发生计划外生育、安全事故、越级上访或群体事件群体访、森林火灾达到50亩以上,取消当年的奖励报酬)。根据考核结果,干部基本报酬乡党委研究确定后上报县委组织部审核,然后由县财政统一拨款。基本报酬基数每年由县里确定。

六、附则:

1、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由一人兼任(含跨村兼任)的,享受两个岗位的基础报酬,其他报酬只享受一个岗位;大学生村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结果全额发放;财政拨款在职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本报酬;财政拨款离退休人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的不享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和奖励报酬按照考核结果全额发放;主持村党组织和村委会工作的负责人基本报酬按照考核结果80%发放。

2、村党组织书记和村委会主任如病故等原因不能履行职责或职务变动、不符合发放条件的,次月起不计算基础报酬,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研究确定,并及时将变化情况上报县考核办审查、备案。

3、享受基本报酬的村主要干部,原则上不再发放误工报酬。如遇特殊情况,可由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并视村集体经济情况,另行发放。

4、对在执行本《办法》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行为要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5、本《办法》由乡党委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乡党委适时修改或补充。

6、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枫坪乡村主要干部考核评分细则

一、日常工作考核(占总考核分20%):

1、参加会议情况(5分)。严格执行会议签到制度,村主要干部应准时参加县、乡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等活动,实行签到或点名制度,由乡党政办负责考勤统计,负责召开会议的各办在会议结束后将签到情况汇总到党政办。无故不参加乡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活动,缺勤一次扣日常工作考核分1分,请假一次的扣0.5分,无故不参加县里组织的各项会议学习活动缺勤一次扣日常工作考核分2分。

2、执行请销假制度情况(5分)。村主要干部离开本县的必须请假,离岗外出5—15天,要向乡主要领导请假,连续15天以上的必须书面请假,报乡主要领导批准,并妥善安排好工作,事后主动销假。未经请假离岗外出5—15天扣日常工作考核分3分,未经请假离岗外出15天以上的扣日常工作考核分5分。

3、村主要干部完成乡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任务情况(10分)。乡党委政府平时布置的各项工作不及时完成的,每项扣日常工作考核分3分,相关工作材料上报每迟报一次扣2分,每漏报一次扣3分。

二、目标管理考核(占总考核分60%):

1、经济建设(20分)

(1)制定三年发展规划和年度增收规划。未制订的各扣1分。

(2)人均纯收入达到全县平均水平。未达到扣2分。

(3)调整产业结构,推进产业化,培育新经济增长点(10分)

(4)发展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2分)

(5)做好各类经济统计,未准确及时上报各类表册每次扣1分;未落实各类农业生产优惠政策每次扣1分。

(6)执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2分)

2、新农村项目建设(7分)

(1)项目建设(7分)。能按要求完成旧村改造、康庄工程、宅基地复垦、下山移民、农民饮用水等建设项目的。乡里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工程未完成扣5分,村里确定的为民办实事工程未完成扣2分。

3、生态文明和社会事务管理(20分)

(1)森林防火(3分)。发生一次森林火警扣1分,发生一次森林火灾扣2分。扣完为止。

(2)计划生育工作(7分)。另行制定办法。

(3)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保险、住房保险、农村养老保险。未完成乡下达的参保率的,各扣1分。

(4)殡葬改革未宣传到位,出现违规建坟的扣1分。

4、综治维稳(10分)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5分):发生群体性事件扣2分。

(2)信访工作(5分):发生越级上访扣3分,发生群体性上访扣2分,发生进京上访扣5分。

5、党建和基层民主建设( 10 分)根据年初制定的党建目标责任书进行考核。

(1)基层组织建设(4分)。

(2)党风廉政建设(3分)

(3)精神文明建设(3分)。

三、民主评议考核(占总考核分20%):

1、乡级民主评议(10分):乡召开党政班子成员、中层干部、驻村干部、农村工作指导员会议,与会人员根据村主要干部的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打分。

2、村级民主评议(10分):村主要干部要向村“两委”干部、党员、村民代表进行述职,与会人员根据村主要干部德、能、勤、绩、廉进行测评打分。

四、加扣分:

1、下列情况可奖励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1)县重点工程或挂牌督办的问题,能顺利推进,按时完成的,每项分别加2分;

(2)建立县、市、省工作示范点的分别加1、3、5分,经验被推广,召开县、市、省现场会的分别加2、4、6分。

(3)获得先进集体或个人的荣誉,县级分别加0.5分、1分,市级分别加1分、2分,省级以上分别3分、5分(同一奖项以最高计奖)。

2、下列情况应酌情扣分

(1)被省、市、县新闻媒体曝光的分别扣5分、3分、1分。

(2)县重点工程或挂牌督办的问题,未按时完成的每项扣5分。

(3)村内森林防火、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访等重大问题被省、市、县通报批评的,分别扣10分、8分、5分,情节严重影响工作大局的,一票否决,不享受绩效考核报酬。

五、岗位职责特别项目

1、村党组织书记有下列情况的每项扣个人10分,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直接取消年度绩效报酬:

(1)、三年以上未发展党员的或连续两年未组织两推考察培养入党积极分子的或不按期转正预备党员或党员发展手续不完备的;

(2)、不按组织规定接转组织关系的;

(3)、不按规定组织各类主题活动的;

(4)、不按规定要求组织远教学用活动,被省市通报批评的;

(5)、不按规定组织三会一课,每季少于一次党员活动的;

(6)、不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个人原因导致班子不团结的;

2、村委会主任有下列情况的每项扣个人10分,情节严重经教育仍不改正的直接取消年度绩效报酬:

(1)、不服从村党支部领导,干扰党支部开展工作、闹不团结的;

(2)、不执行村党组织、村民代表会议决议的;

(3)、村务管理不规范、民主决策落实不到位,不主动接受民主监督的;

六、附则

1、本细则按县乡工作重点的变化,乡党委年初调整各项内容和分值。

2、各考核小项由各分管领导牵头组织,年初明确考核要求,年终考核检查,收集提供材料;多部门交叉业务由考核领导小组协调组织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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