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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青少年宫编外专职教师招聘公告

时间:2009-03-31 13:37:14来源:松阳县作者:责任编辑:孙雪飞点击数:

 因我市青少年校外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经研究并报请共青团丽水市委同意,丽水市青少年宫决定面向社会招聘编外专职教师10名。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 招聘岗位:招聘编外专职教师10名,其中书法教师1名、美术教师1名、音乐教师2名(器乐、声乐各1名)、舞蹈教师1名、体育教师3名(跆拳道或武术1名、轮滑1名、棋类1名)、英语教师1名、珠心算教师1名。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户籍不限;(二)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校外教育工作; (三)掌握较强的专业技能,具有相应的教育、教学经验,有开拓创新精神,勇于接受挑战;(四)专科以上学历,特殊人才可以放宽条件,具备相应专业教师资格者优先考虑;(五)年龄不限;(六)身体健康,能胜任本职工作。 

  三、报名时间、地点和要求:(一)报名时间:2009年3月30日—4月17 日,上午8∶30—下午4∶30 ;(二)报名地点:丽水市中山街646号丽水市青少年宫四楼办公室;(三)报名者请携带以下材料:1、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户口簿、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1份(原件经查验后退回),应届毕业生请携带毕业院校的就业推荐材料;2、自我介绍材料1份(内容能反映本人教学、管理水平、工作思路与设想,以及论文收录情况、专业获奖情况等)、近期一寸正面免冠同底照片5张;(四)报名人数不足招聘计划3倍的,不开考或酌情核减招聘计划。

  四、考试方法、内容和时间:考试包括笔试、专业测试和面试,笔试、专业测试、面试成绩各占20%、40%、40%。(一) 笔试:笔试内容:有关校外教育政策方针、校外教育基本理论;教育学、心理学的基本知识。笔试时间:2009年4月底。(二) 专业(岗位)技能测试:专业(岗位)技能测试内容为专业水平测试和教学技能测试(含说课或试教);测试时间:2009年5月上旬。(三) 面试:根据笔试和专业技能测试合计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岗位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2009年5月中下旬。

  五、体检与考察: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1∶3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对象。体检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若体检或者考察不合格,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替补人员。

  六、公示及聘用:经体检、考核合格的人员,按择优原则确定聘用人选,并在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签订聘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七、工作待遇:1、试用期内月薪1000元;2、试用期合格通过,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代缴“三金”,月工资由保底工资1500元和课时费两个部分组成。

  联系人:梅老师、叶老师

  报名咨询电话:0578—2120010  2122076  传真:2120063

  电子邮箱:lsqsnmei@126.com

  丽水市青少年宫

  2009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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