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方案
索引号: 00266471_6/2009-07070     发布机构: 枫坪乡     发布时间: 2009-12-12 15:49:13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枫政〔2009〕27号

 

关于加强国庆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方案

 

各行政村、有关单位:

根据县委、县政府的要求,为做好国庆期间(当前至10月8日)的全乡食品安全工作,结合我乡实际,现就做好有关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一)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与我乡进、出食品有关的群发性食品安全事件和食物中毒、食源性传染引发的食品安全事件;

(二)确保国庆期间不发生与我乡进、出食品有关的生物性、化学性和放射性食品污染事件;

(三)确保国庆期间不出现因应急反应不力导致食品安全事件后果的扩散。

二、工作重点

(一)重点产品:粮油、豆制品、蔬菜、果类、肉类、禽蛋类、奶制品、水产品、调味品、饮料等10大类食品和地方特色食品,具体包括大米、食用油、酱油、食醋、米粉、黄酒、啤酒、饮料、饮用水、冷冻食品、蔬菜、奶制品、水果、茶叶、禽蛋产品、水产品等;

(二)重点区域:学校、农村集体聚餐等人员集中区域;

(三)重点单位:食品生产企业、超市、商场、学校食堂、娱乐场所的食品供应点,早点摊位,定点屠宰户,列入全县“十小”行业整治范围的食品加工小作坊、小食杂店、小餐饮店、小药店、小农资店等;

(四)重点问题:无证无照从事食品生产经营行为,超范围和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以非食品加工原料和病死(害)畜禽、禁用药物等生产加工食品行为,回收过期食品加工上市行为,假冒食品行为等。

三、工作任务

要求各行政村、企事业单位要积极配合乡政府、县相关牵头单位做好各项工作。

(一)规范食用农产品生产环节。加强农药、兽药、渔药等农业投入品的生产销售管理,尤其是剧毒、高毒农业投入品监管,严禁销售和使用高毒农药;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指导生产者严格按照有关标准生产无公害农产品,加强农产品监督检测,加强动物防疫检疫,做好疫情监控。

(二)规范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做好食品生产企业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措施;严格实施食品安全市场准入制度,未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的食品生产企业一律不得生产;未经检验合格、未加印(贴)QS标志的食品,不得出厂销售;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的检查;严格按照《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范食品生产加工企业使用食品添加剂行为,严禁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或违规添加非食品原料;抓好不安全食品企业召回制度,实现食品安全可溯源。

(三)规范食品流通环节。加强对食品市场的巡查力度,强化、规范索证索票、进货、销货台帐制度;加强对食品市场、连锁超市、商场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旅游景区(点)等人员集中区域食品安全情况的检查,规范进货渠道,落实安全责任,依法打击无照、超范围经营食品行为;强化不合格食品退市工作,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食品和过期、变质、有毒有害、假劣食品行为。

(四)规范食品消费环节。加强宾馆等餐饮单位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加强农村聚餐、农家乐旅游点、工地食堂、学校食堂等消费环节的卫生监管;完善食品索证管理,加强餐饮业原料索证验收和溯源制度管理,严厉查处采购、使用病死(害)生肉制品、使用劣质原料、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行为;落实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及餐饮加工、储存和供应过程的食品安全控制措施,有效防止食品交叉污染等安全隐患;取缔无证经营行为和无证照经营流动摊点;杜绝群发性食品中毒和食源性传染病发生。

(五)规范生猪屠宰行业。加强生猪定点屠宰管理;加强动物产地检疫和屠宰检疫;完善肉品质量可追溯制度,严格落实生猪宰前瘦肉精检测制度和肉品检验制度,对病死(害)猪进行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私屠滥宰和生产、加工、销售病死(害)猪肉、注水猪肉等违法行为。

(六)保障饮用水源和生活饮用水安全。对饮用水取水口及上游水质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水源安全。加强对生活饮用水的全程监控,定期对水质进行监督检查,完善净水、消毒设施,确保饮用水质量和安全卫生;加强对桶装水、瓶装水的管理;掌握农村饮用水水质及水性疾病的动态变化,保障农村用水安全。

(七)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完善应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机制;加强对大型会议、重要活动、学生食堂的卫生监督管理;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好现场指挥、抢险、救助、善后处理、宣传等工作,将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机制。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县食安委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乡政府建立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名单如下:

组  长:叶向东

副组长:蓝水林

成  员:吴颖 叶松青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成员温智慧、姜明娥、王莉。

(二)加强协作,明确任务。按照一个环节由一个部门牵头监管的原则,采取分段监管为主、品种监管为辅的方式,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各行政村、相关单位要积极参与相关工作,履行自身职责。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优质高效地完成好各项任务。

(三)畅通渠道,信息共享。各单位要畅通信息通道,严格值班制度,严肃信息发布纪律,实行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确保信息畅通和指挥调度、组织协调到位。

1、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国庆休假期间,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确保时时有人受理投诉举报,反映的质量纠纷及时得到妥善处理,举报的违法案件及时得以依法查处。

2、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各行政村要坚持重大事项即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和食品安全重大情况、重大案件等,要按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要求报告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不得瞒报、迟报、漏报、误报。一旦发生突发事件,要按照分级和程序果断有效地进行指导和处置。(电话:8093001)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注重国庆期间食品安全知识和《食品安全法》的宣传,提高食品生产、加工、经营者的安全保障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要加大对从业人员的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有关食品安全保障的各项规定,促进各环节食品安全水平的全面提高。

(五)加强保障,强化督查。为确保国庆食品安全保障行动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在国庆节前,组织对全乡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督导检查。各行政村也要采取多种形式,进一步加大监督检查力度

 

 

 

二○○九年九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食品安全  保障  通知

抄送:县食安委

枫坪乡党政办                         2009年9月25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