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政〔2009〕6号
关于开展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各村委会、乡直属单位、生产经营企业:
椐据松政办发〔2009〕26号文件精神,经乡政府研究,决定迅速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及“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紧急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在巩固近年来全面整治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和 “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成果的基础上,按照“依法严管,确保安全”的原则,进一步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强化对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力度,集中整治各类火灾隐患,着力预防和减少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火灾事故,维护全乡消防安全形势的稳定。
二、整治范围和重点
全乡范围内所有公共娱乐场所;宾馆(含客房数50间以上的宾馆),重点是小宾馆;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出租用于居住的房屋;在现有厂房、仓库中设有员工宿舍或在有人居住的民用建筑中从事生产储存活动,并存在火灾隐患的“三合一”场所。 “三合一”场所的整治要做到“两个突出”,一是突出竹木加工业及火灾隐患明显的行业;二是突出对香菇烘房等“三合一”场所相对比较集中区域的排查。
三、工作步骤
整治工作自发文之日开始,到2009年12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发动部署阶段(2009年2月)。要充分发动群众进行监督和举报,提高有关单位整改的自觉性,
(二)全面排查阶段(2009年2月至12月)。对辖区内的“三合一”场所、小宾馆的消防安全整治。对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状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仔细排查摸底,并认真填写《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表》(附件一)和《“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附件二),并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治计划,突出重点,明确整改措施,落实整治责任。
(三)集中整改阶段(2009年2月至12月)。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边查边改,对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有关单位及时予以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有关单位要制定整改方案,并采取“关、停、改、搬、防”等措施。整改结束后,由乡安监站对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和“三合一”场所消防安全综合整治情况进行验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全面落实专项整治工作责任。要全面落实各行政村及各有关单位和企业法定代表人安全生产负责制,健全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深入抓好火灾隐患排查治理。
(二)标本兼治,着力构建火灾隐患治理长效机制。各行政村、各有关单位要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并建立健全信息沟通、联合执法、情况抄报等联动工作机制,切实加强对火灾隐患的源头控制。要落实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分级管理制度,实现隐患登记、整改销案的跟踪管理。推动专项整治工作,预防和杜绝重特大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要全面推进公共消防设施基础设施建设,使之与经济发展相适应,同时,要加快解决影响消防安全发展的深层次矛盾和瓶颈问题,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
(三)加大消防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民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技能。通过各种形式广泛宣传火灾防范措施,大力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等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要重点加强对广大农民群众及中小学生、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使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单位从业人员具备会查改本岗位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各村民委员会要广泛开展群众性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建立消防安全多户联防制度,组织群众进行消防安全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附件:1.公共娱乐场所、小宾馆、居住出租房火灾隐患排查表
2.“三合一”场所基本情况登记表
二○○九年三月十六日
主题词:消防 整治 通知 |
抄送:县府办,县消防大队 |
枫坪乡党政办 2009年3月16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