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00266477_5/2008-05796     发布机构: 象溪镇     发布时间: 2008-06-30 09:13:55点击数:
原文链接:点击查看源文件
政策解读链接:点击查看政策解读
 

 

 

 

 

 

 

 

象政[2008]41号

 

 

 

象溪镇人民政府

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

 

各村委会、各企业、镇属各单位:

为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各项方针政策,增强全镇人民的安全生产意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根据全国统一部署,镇政府决定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广泛宣传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年”、“隐患治理年”总体部署,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进一步宣传贯彻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弘扬安全文化,落实隐患治理的各项措施,为推进安全生产状况持续稳定好转,提供强有力的思想文化保证。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30日。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建立镇“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李文军

副组长:陈新军

成  员:卢春花  叶建军  程金华  杨春波

办公室设在工办,陈新军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人员:程金华,宁利明,叶陈伟。

五、活动内容

1、在象溪镇广播站开辟安全生产知识讲座,在象溪镇黑板报刊登安全知识专刊,在各企业、重点场所、地段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宣传挂图。

2、6月13日,在象溪镇镇政府门口举办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3、启动全员安全培训工程,督促辖区内各企业对从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知识培训,通过2年时间,实现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所有从业人员培训一遍。

4、督促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班,分批开展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培训工作。

5、开展安全文化“三进”活动,即安全文化进企业、安全文化进农村、安全文化进校园。

6、组织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以这次安全生产月活动为契机,组织矿山企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7、事故隐患大排查。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认真开展辖区、行业内企业安全隐患大排查,对存在重点事故隐患的单位要及时督促整改并报送镇安委办。

8、开展“安康杯”等竞赛活动。

六、活动要求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以对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负责的高度,增强责任意识,围绕主题,以深化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倡导安全文化、落实安全责任、加大源头治理、改善安全生产状况、实现本质安全为目标,认真谋划、精心部署“安全生产月”活动,为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做出积极的努力。

2、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注重实效。要全面总结前五年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经验,探寻、把握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规律特点,结合实际,不断创新宣教形式,丰富宣教内容,普及安全生产常识,努力营造浓厚的户外安全宣传气氛,力求使活动收到更好的效果,使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更加深入人心。

3、强化企业自主开展活动,加强安全生产基础工作。企业要以活动为契机,逐级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基础管理,改进和完善安全设备设施,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等问题,认真检查整改隐患,做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大力倡导安全文化,提高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实现安全生产。

4、要充分运用各种宣传阵地,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力度。各村、各企业、各部门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重点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矿山企业、重点消防单位和交通事故多发路段。要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宣传工具,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悬挂安全生产宣传标语、横幅、宣传画,制作宣传专栏、黑板报,发放宣传品等形式,广泛宣传“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宣传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增强全民安全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推动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进一步好转。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活动 通知

抄送:县安委会、县安监局

松阳县象溪镇人民政府     2008年5月28日印发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