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企业年度检验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就2007年度企业年检工作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截止2007年12月31日前经我局登记注册的所有内资企业,包括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及上述企业的分支机构都应参加2007年度企业检验。
二、年检申报时间为2008年3月1日至6月30日。申报时请先登录丽水市工商局门户网站填报年检资料,并根据反馈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报送书面材料办理复核手续。超过6月30日未申报年检或未办理复核手续的,视为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检验,工商部门将依法予以查处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三、外市县企业在松阳设立的分支机构年检时,还应提交其隶属企业2007年度已参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加盖隶属企业公章。
四、下列企业在申报年度检验时应该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1)股份有限公司;(2)一人有限责任公司;(3)2006年7月1日至2007年6月30日间新设立的公司;(4)房地产开发公司;(5)投资公司;(6)注册资本500万以上的公司,(7)企业登记机关认为需要进行审计的其它企业。
五、年检地点:年检预审核在各管辖工商所,年检复核在松阳县工商局企业监管科。
企业监管科:8061230 松阳县工商局二楼(新华路49号)
松阳工商所:8011041 松阳县城综合市场三楼
城郊工商所:8068129 松阳县城环城西路35号
古市工商所:8081961 古市镇朱子祠路8号
私营(民营)协会:8077968 松阳县城日升超市二楼
六、年检程序和要求:
1、企业网上填报;
2、年检预审核 ;
3、企业提交书面材料(网上年检报告书打印件、营业执照等);
4、工商部门审查书面材料,并网上复核;
5、企业交费;
6、年检完成。
松阳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OO八年二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