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政务公开>>公告公示

关于开展县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的公告

时间:2007-08-07 17:20:51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作风建设年”活动实施意见精神,进一步推进干部制度改革和人才资源的优化配置,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和中层干部横向交流,强化机关干部的竞争意识和责任意识,增进干部队伍活力,加强机关部门干部队伍建设,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发展,县委决定开展县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职位和职数
1、机关部门中层职位15个:县府办行政保卫科科长1名、县委组织部中层正职1名、县发改局经济体制改革科科长1名、县经贸局综合科科长1名、县建设局纪检监察室主任1名、县教育局信访室主任1名、县委办中层副职1名、县纪委(监察局)室副主任1名、县委宣传部理论教育科副科长1名、县人劳社保局人才开发科副科长1名、县财政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审计局经济责任审计科副科长1名、县水利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交通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县卫生局办公室副主任1名;
2、机关部门下属事业单位职位5个:县畜牧兽医局副局长1名、县园林管理所所长1名、县木材运输巡查大队副大队长1名、县博物馆馆长1名、县广播电视台图文广告部副主任1名。
二、范围、条件和要求
1、范围
面向县直机关部门(不包含垂直管理单位)公务员及下属事业单位全额拨款事业干部开展。
2、报名条件:
符合《干部任用条例》第六条规定的六项基本条件,同时符合下列资格条件:
(1)职务:现任县直各机关部门单位的中层干部和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及县直机关部门县管副科后备干部。
(2)学历:大专以上(以学历证书或干部人事档案为准);
(3)年龄:45周岁以下(196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4)近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以上;
(5)身体健康。
3、要求
符合上述条件的人员,应积极参加,同时作如下要求:
(1)县管副科后备干部必须参与(其中已进党委党组班子的人员及县领导秘书不作硬性要求),无故不参加者取消后备干部资格。
(2)在同一单位任中层干部满8年的,必须参加。
(3)县直各单位要组织推荐至少1名以上人员参加。
三、基本程序
1、动员准备和发布公告
(1)召开县直单位中层干部交流工作动员会,会后,要求县直各单位分别进行宣传动员。
(2)在全县有关新闻媒体及网站发布公告,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2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2007年8月10日——12日
(2)报名地点:县委组织部二楼会议室
(3)报名方法:报名时不确定报考具体职位,考试入围后按成绩高低依次由考生选择确定具体职位。报名方式为现场报名,报名形式为组织推荐或个人自荐。组织推荐由各单位组织实施,由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报名;个人自荐由本人直接报名。报考人数少于目标职位总数3倍的,将视情减少相应的职位数,由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确定。
(4)相关要求:一般按对口身份体制报名,即公务员身份报考公务员岗位,事业身份报考事业岗位;也可按逆向体制报名,即愿意放弃公务员身份的可报考事业岗位。报名时按规定填写《松阳县县直单位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报名表》,同时须提供身份证、学历证书、任职文件及其复印件。
3、资格审查
报名后由县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条件要求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跨部门交流报考条件的,经领导小组同意后,统一发给考试通知书和准考证。
4、统一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试题根据《党政领导干部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考试大纲》命题。
(1)笔试。主要测试应试者对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方法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理论知识解决工作中实际问题的能力。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后按报考职位数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并向社会公告。笔试分数占总分数的50%。
(2)面试。主要测试应试者的综合表达能力、分析能力、领导潜能及个性特征等方面对职位的适应程度。由县委组织部、县人劳社保局会同各目标职位单位共同组织,面试方案另定,面试分数占总分的50%。
5、选择确定职位
由县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考试结果,领导小组成员及各目标职位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共同召集入围人选,由入围人选按公务员及事业身份分别从高分到低分选择确定目标岗位(不得选择原工作单位中层职位,同时须符合干部任职回避的有关规定),入围人选选择弃权的,进行自然替补,直至最后一名入围人选作出选择或所有岗位均有人选;然后由组织部部务会议和所在单位党委(党组)集体分别按权限研究确认拟任人选;最后在有关新闻媒体及网站发布公告向社会公示7天,有不符合任职条件出缺的不再进行替补,暂行空缺。
6、任职和相关待遇
公示结束后,按有关规定办理职务任免手续。本次跨部门交流选任为县直机关中层正职岗位的中共党员由县委组织部公布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成员,非中共党员由县委组织部公布为单位行政助理;原为正股岗位交流任副股岗位者,保留正股级待遇;不是县管后备干部的任职人员列为县管副科后备干部管理;任职人选今后在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提拔。
四、时间安排
县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从8月中旬开始,到9月下旬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8月7日,召开工作动员会,发布公告;
8月10日至12日,推荐报名;
8月14日至15日,资格审查;
8月16日至17日,发送通知书和准考证,笔试前各项准备工作;
8月26日,笔试;
8月27日至29日,笔试阅卷,面试考务工作准备;
9月8日,面试;
9月11日后,人选选择岗位,进行任前公示,媒体公布结果。
以上日程,根据实际进展情况,以正式通知、公告为准。
五、组织领导
县直机关部门中层干部跨部门交流工作在县委领导下进行,县纪委(监察局)对整个工作过程进行监督。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县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委副书记邢长勇同志任组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上官国明同志任副组长,成员由潘力平、楼国强、翁成龙、叶龙标、李一鹏等同志组成。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县委组织部,由潘力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县委组织部和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负责组织实施,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松阳县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 0578-8062300、 8062839
      
                      松阳县跨部门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7年8月6日
        

下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