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展示松阳四都的优美风光、人文风情,促进松阳县摄影旅游事业的发展,在四都寨头摄影休闲园落成典礼和第十二届丽水国际摄影文化节举办之际,四都乡人民政府决定举办2007“四都·寨头”风光行摄影大赛。
【征稿规则】
1、国内外所有摄影家、摄影爱好者均可投寄摄影作品参加本次大赛。
2、参赛作品应以反映四都乡的自然风光、风土民情、历史古迹和四都人民的精神风貌为主题。不在四都乡境内拍摄的摄影作品,谢绝参赛。
3、参赛作品形式、风格、数量不限,彩色、黑白均可,数量不限。
4、参赛作品一律制成10英寸照片,勿装裱,不收组照。
5、所有参赛作品背后标明标题、作者姓名、单位、地址、邮政编码、联系电话、拍摄地点等资料。
6、所有入选作品主办单位均有权使用(包括且不限于展览、出版物、媒体报道等),不另付稿酬。入选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肖像权或名誉权纠纷,与组委会无关,均由作者本人负责。
7、本次征稿不收参赛费,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稿。
8、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属于主办单位。
9、参赛作品截稿日期为2007年10月31日,以收到参赛作品为准。
10、为配合国际摄影节活动,获奖作品将参加2007年11月份举办的“四都•寨头”风光行摄影作品展览。
11、参加征稿活动即视为认可本次大赛各项规则。
【奖项设置】
本次大赛设:
金奖1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1万元人民币;
银奖2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5千元人民币;
铜奖5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2千元人民币;
优秀奖若干名,颁发获奖证书、奖金各500元人民币。
【邮寄地址】
地址:浙江省松阳县文联(西屏镇新华路40号)
邮编:323400
电话:(0578)8062558、8966520
联系人:吴关军
主办:四都乡人民政府 丽水市摄影家协会
协办:县财政局、县广播电视台、县旅游局、县文联、县人防办、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县政协诗书画社
承办:四都寨头摄影休闲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