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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0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 专业学位招生工作的通知

时间:2007-07-06 07:45:55 来源:松阳县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人才强省”战略,大力推进我省新世纪人才工程,造就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共管理队伍,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经研究,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决定2007继续联合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现将有关招生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生对象与报考条件

  全省各级党政机关的国家公务员(包括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单位的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管理人员。

  报考人员须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学历、工龄3年以上(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期为2007年7月31日)。

  二、报名办法

  采取本人单独报名或组织推荐两种方式。

  报考人员须填写《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见附件1,一式三份),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经单位同意并盖章(单位推荐报名的要填写推荐意见并盖章)后,寄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培训部招生办公室,进行资格审查。

  (一)网上预报名。网报时间为7月12日至23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按照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并打印一份题为“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

  (二)现场报名。完成网报后的报考人员,7月27日至31日须到现场报名点办理报名手续。报名时须携带相关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资格审查表、“您已报名成功”的网页打印纸),进行照相和确认报名信息。具体办理地点、时间另行通知。

  三、考试科目、时间与录取

  入学考试分为笔试与面试。笔试科目为政治理论、英语、公共管理基础、综合知识四门。其中,英语、公共管理基础(行政学、管理学)、综合知识(语文、数学、逻辑)三门为全国联考。考试时间为2007年10月27日至28日,由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命题和考试;政治理论考试由上海交通大学命题并组织实施。

  通过笔试、面试的考生,在征询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决定是否录取。录取后,由上海交通大学统一学籍管理,并享受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同等待遇。

  四、学制、学费及学习方式

  MPA专业学位班学制2.5年,学费每人1.6万元/学年。学员在职学习,每月安排一次集中授课,教学点设在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教学方法采用课堂讲授、研讨、模拟训练、案例分析及社会调查等多种形式。

  五、学位授予

  学生在规定年限内修满所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并通过论文答辩者,由上海交通大学授予国务院学位办统一制发的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证书。

  六、组织实施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举办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班,是加强我省公共管理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效能的有效途径,也是培养全省党校(行政学院)系统公共管理专业师资队伍的重要举措。请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精心做好报考人员的组织推荐工作。

  对考取的学员,各单位要根据实际情况,作出妥善安排,在学习时间和学习费用上尽可能给予保证和支持。
  七、考前辅导
  为帮助报考人员顺利通过联考,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将组织考前辅导班,辅导教师由上海交通大学经验丰富的权威教授、专家组成,计划安排基础课程、考前辅导、模拟训练等。

  联系人:徐老师竺老师李老师陈老师

  联系电话:0571-88267338 88267326(传真)

  85968878(小灵通)

  联系地址:杭州市文一路80号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教学大楼130室

  邮政编码:310012

  

  附件:1.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2.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材料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办公室

  2007年6月29日

  

  

附件1

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

报考学位种类:           报考学校名称:

姓名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加盖推荐单位

人事部门公章)

身份证件号码

 

 

 

 

 

 

 

 

 

 

 

 

 

 

 

 

 

 

现工作单位

 

职务

 

职称

 

本人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所在单位性质

 

通信地址(邮编)

(           )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硕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硕士学位

证书编号

 

考生

个人简历

起止年月

在何地、何部门、任何职务(从中学开始填写)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研究方向

 

以上各项由考生本人填写

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考生所在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上级主管部门盖章         

年   月   日           

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须由考生本人如实填写,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2、学历学位等相应信息请一律按照所获证书上内容填写。如证书上号码多于一个,上表中各证书编号栏请填写注册号;如无注册号,请填写证书上的“证书编号”或“学校编号”等由发证院校(科研单位)编排的号码。通过自学考试获得毕业证书者,“毕业学校”请填写相应省(市)自学考试委员会。3、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考生本人填写情况进行审查确认后签署意见,并在考生照片上加盖人事部门公章。4、此资格审查表连同相关材料一并寄送有关招生单位,招生单位审核通过后存档备查。  

   附件2

上海交通大学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有关材料

    一、办学特色
    上海交通大学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的首批公共管理专业硕士(MPA)的办学单位之一。国际与公共事务学院承办MPA项目,学院依托交大百年积累的学术底蕴和上海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学院以"学术立院、学生为本"为宗旨,以雄厚的研究人员和师资队伍为基础,以国际化办学为导向,开展与国际名牌大学的实质性战略合作关系,旨在MPA相关教学和研究领域形成国内最强大的人才高地。
    学院按照"优化生源,强化管理,提高质量,打造品牌"理念,整合资源,形成MPA教育的特色。(一)加强文、理、工的结合和社会科学的科际整合,培养适应高科技时代公共管理的复合型的人才;(二)开拓以国际化大都市公共管理为特点的教学内容,服务于现代城市建设和管理;(三)加强理论与实际的联系,在学校与政府之间架起沟通的桥梁,借助政府部门的研究力量优化MPA的课程体系和内容;(四)致力于国际化办学,开展与国际名牌大学的实质性战略合作关系,把国际最新的公共管理理念和成果及时引介到国内。
目前,上海交通大学与上海市委组织部、市委党校合作,承担上海市优秀青年后备干部MPA项目的培养工作,成为上海市唯一一家承担此项目的高校;另外,还与上海市的一些政府部门以及区、县签订协议,为这些单位培养MPA人才,进一步提高了MPA的生源质量和层次,也加强了MPA教育的现实性和针对性。
    二、联考情况
    2004年至2007年连续三年,上海交大MPA联考各项数据居于全国招生高校之首。
    2005年、2006年浙江省委党校与上海交大连续合作办学两届,每届录取50人。

    联合办学向浙江倾斜政策

    中共浙江省委党校(浙江行政学院)与上海交通大学联合办班,上海交通大学对浙江生源在招生录取方面给予一定的政策倾斜和照顾,采用最低分数录取制。

    主题词:公共管理硕士(MPA)  招生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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