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公安局招聘公告
松阳县公安局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派出所流动人口协管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
派出所流动人口协管员15名。
二、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纪守法,作风正派。身体健康,热心人民警察协管工作。
2、年龄35周岁以下(1972年12月1日后出生),男性,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含高中),双眼裸视均在4.8以上,身高在1.68米以上,具有松阳县户口的青年;同等条件下部队转业士官、退伍士兵、懂电脑操作、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优先录用。
三、招聘方法:
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聘用的方式进行。
1、报名:符合报考条件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户口簿、计算机等级证书、驾驶证等相关证件及复印件、一寸免冠近照一张,于2007年12月17日至18日到松阳县公安局政治处报名,并接受资格审查。
2、考试:包括体能测试、笔试和面试。
(1)体能测试:12月20日下午进行体能测试。测试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安机关人民警察体能测试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合格者参加笔试。
(2)笔试和面试:笔试内容:撰写1000字左右命题文章一篇,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12月21日。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名额1:2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时间另行通知,面试满分为100分。笔试和面试各占总分的50%。
(3)体检、考核:根据笔试和面试合成的总成绩,按招聘名额1:1.5的比例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对象。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人员参加政审,在政审合格人员中择优录用。
四、录用及待遇:
本次招聘的流动人口协管员属自聘人员,实行3个月的试聘期,试聘期内发基本工资600元/月。试聘合格者签订正式聘用合同。
松阳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松 阳 县 公 安 局
二○○七 年 十二 月 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