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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时间:2006-11-15 10:46:16 来源: 作者: 责任编辑:点击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于2006年7月31日至8月29日,对松阳县2005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缴、使用以及管理运营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现将审计调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和评价
松阳县于2005年初开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的征缴、使用、管理工作,参保人数14.63万人,占全县农业人口20.4万人的72%;参保农民以户为单位按每人每年20元标准筹集合作医疗经费,省财政和县财政分别给予每人每年10元补助。 2005年县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收入587.93万元(其中:省财政资助147万元,县财政资助146.31万元,集体扶持89.45万元,参保人交费190.43万元,利息收入2万元,其他收入12.74万元);支出490.53万元(其中:住院支出481.88万元,特殊病种门诊支出8.65万元);当年收支结余97.4万元。
审计调查表明:随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开展,住院病人的医疗费用得到了部分报销,减轻了农民因疾病带来的经济负担,得到群众的普遍赞成,树立了农民互助共济的意识,取得了一定的社会效益。但是,由于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不高,乡镇卫生院药品差价率较高,卫生技术人员少,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低的现状,难以解决农民就近就医的问题;就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向农民调查的情况看,农民对该制度大多通过乡村干部有所了解,总体上基本满意。
二、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低保、五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有少数人放弃了受助机会,未达到100%参保。2005年度县民政局、县残联根据乡镇上报的残疾人、低保、五保等对象名单,承担了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出资部分,但少数人放弃了受助机会,未达到100%参保。
(二)未实行信息化管理问题。住院病人费用清单的审核和数据的录入由人工操作完成;未使用全省统一开发的软件;信息化建设经费当地财政没有列入预算;未实行信息化管理。
(三)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未存入国有商业银行。2005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存入在松阳县延庆信用社开设的财政专户,未存入国有商业银行。
三、审计意见和建议
(一)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讲究方法,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运用各种媒体,用通俗易懂的语言、简单明了的方式,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目的意义、好处、筹资渠道、参保人的权力与义务、理赔程序、支付办法、监督体制等进行详细讲解,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工作真正办成为民、利民、惠民的“民心工程、德政工程”。增强互助共济意识,自觉自愿地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
(二)立足长远,将信息化建设项目资金列入财政预算。充分利用现有硬件和网络架构,使用全省统一的管理软件,完成信息化建设任务,参保人员的住院费用清单审核和数据录入工作用计算机自动完成,减少人为操作行为,减轻现有人员的工作量,减少人为出错;也使参保农民可以报销的医药费由县农医办与医院直接结算,减少住院病人垫资,方便农民报销医药费,减轻农民负担。
(三)根据2005年11月1日出台的《松阳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建议公开给连续两年参保没有报销医药费的参保农民享受免费体检项目。
(四)建议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第六项的规定,将农村合作医疗基金存入管理委员会认定并设立的国有商业银行基金专用账户,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主办单位:松阳县审计局办公室
主管机关:松阳县审计局
通讯处:松阳县新华路40号
邮政编码:323400
电话:(0578)80625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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