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意见建议的公告
各位市民: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有关要求,县府办会同县司法局对2025年12月31日前县政府及县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拟定了《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24日至2026年10月26日。
如有意见建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1.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寄至松阳县司法局(地址:西屏街道府前街5号,邮编:32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反馈意见”字样。
2.通过电话方式提出意见:0578-8817316。
3.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819132640@qq.com。
附件:
松阳县司法局
2026年9月23日
发布日期:2026-09-23
截止日期:2026-10-23
征集单位:松阳县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