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2026年关于向社会公众征求《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要求,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对2025年12月31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现将《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公布,向各单位和广大群众征求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7月3日至2026年8月3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一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092011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浙江省丽水市松阳县板桥畲族乡板桥村振兴路1号,邮编323401)
附件:1.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wps
2.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结果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板桥畲族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日
开始时间:2026-07-02
结束时间:2026-08-03
征集单位:松阳县板桥畲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