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加强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街区、名镇、名村的保护与管理,传承和弘扬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浙江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充分听取有关单位的意见基础上,经反复研究、修改,形成了《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将此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期限为2026年9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如有异议,请在征求意见期限内,通过以下方式提出反馈意见和建议:
一、通过信函方式提出意见:请寄到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地址:松阳县西屏街道公园路9号408办公室;邮编:323400),并在信封上注明“《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反馈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话提出意见,联系电话:0578-8062552;
三、通过电子邮件提出意见,邮箱:1967873511@qq.com。
附件1.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公开征求意见稿).doc
附件2.关于《松阳县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doc
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9月22日
发布日期:2026-09-22
截止日期:2026-10-22
征集单位:松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