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37号)和《松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规范性文件全面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情况,松阳县财政局拟定了《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现将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欢迎大家提出意见和建议。
征求意见和建议的时间为2026年7月17日至2026年7月27日。
有关意见和建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提出:
1.通过电话方式:0578-8809837
2.通过信函方式:松阳县白龙路95号 邮编:323400
3.通过邮件方式:1963590541@qq.com
附件1:《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起草说明
松阳县财政局
2026年7月16日
发布时期:2026-07-16
截止日期:2026-07-27
征集单位:松阳县财政局
征集意见结果反馈
【已结束反馈结果】松阳县财政局关于《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公开征求意见的反馈结果
松阳县财政局在松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调查征集”栏目发布《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网上征求意见公告,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公开征求意见期间为(2026年7月17日-2026年7月27日)。公示期间,收到社会各界的意见反馈0条,采纳0条,《关于公布松阳县财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定期清理结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不再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
松阳县财政局
2026年8月6日